二手奢侈品交易平台红布林被投诉,虚假宣传成热点

日期: 2026-01-31 08:05:25|浏览: 164|编号: 157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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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奢侈品交易平台红布林被投诉,虚假宣传成热点

多次遭用户投诉“假货” 企业称“在行业内投诉量算少的”

近日子,在红布林平台购物的那位钟女士,向身为中国网科技记者的本人反映,她于该红布林平台之上,购买了一件外套,然而当收到那件商品之后,却发觉衣服的领标存在问题,而且做工显得十分粗糙,之后钟女士把这件衣服拿到另外一个平台去进行鉴定,随后得出的结果居然是假货。

据钟女士讲,在知道衣服是“假货”这事呢,跟着她就和红布林取得了联系,客服却表示“肯定是正品”,既不同意退货,还不同意再度鉴定商品,“一直到发起投诉,红布林才答应把商品寄回。”截止到10月10日,钟女士讲,衣服都已经寄回去一周时间了,红布林却称“商品还处于复检当中”。

因为商品产地存在差异,所以标志印制会有所不同,正是基于此,针对上述提及的问题,中国网科技致电红布林,该公司公关负责人表明,上述问题已然得到解决。而且,对于其他鉴定平台与红布林鉴定结论不一致的情况,红布林负责人回应称,诸多鉴定平台是通过图片进行鉴定,并非实物鉴定,“图片鉴定的鉴定结果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有一位被称作钟女士的消费者表示,她当时向红布林平台去索要那个商品的购买证明,结果遭到了对方反复地推诿,红布林平台是有明确写明卖家需要提供购买证明的,可当她现在向平台要这个购买证明的时候,客服却又说没办法跟卖家取得联系!

钟女士讲,她之前也于平台售卖过物品,当买家存有疑问之际,客服也曾叫她提供购买凭证呢,买家是具备知晓商品购买渠道的权利的。该平台存在一些由平台自身售卖的商品,并无卖家,她十分怀疑平台在进行真假混杂售卖的行为。

红布林“假货”问题遭消费者投诉,其来源为黑猫投诉,还有天眼查,以及聚投诉。

记者留意发觉,于黑猫投诉以及聚投诉平台之上,红布林屡次遭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售卖假货”,仅仅自2020年8月直至如今,有关红布林“假货”层面的投诉数量高达15条。此外,天眼查“讨论动态”表明,亦有网友爆料红布林售卖“假货”“高仿”商品。

红布林公关负责人讲,公司在‘假货’这块的投诉数量,在行业范围里算是少的,我们的商品全都跟中检进行合作,我们全部商品的鉴定师都是具备中检资质的,要是用户认为商品就是假货,我们会跟用户讲能够去中检查问,也能够给予我们再次检验。

北京市君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拜北斗,针对中国网科技发言称,我国当下并未颁布专门针对二手电商交易行为的具体法律规范,但是依照相关情形可知,能够参照施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相关条款,二手电商平台属于电子商务平台范畴,当该平台作出“100%正品保障”的承诺后,消费者基于这种承诺有理由认定此商品早已历经二手电商平台的质量验证,而在此状况下若购买到假货,二手电商理应对此商品的质量担负保证责任。消费者能够针对于直接从事售卖行为的销售者提出让其赔偿损失的要求,同时,消费者还能够要求在二手物品方面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平台来承担相应责任。

主播被指有意“隐瞒瑕疵” 虚假宣传再成投诉热点

在“售假”之外,红布林被指涉嫌虚假宣传,这使得误导消费者成为投诉所聚焦的关键之处,投诉的具体内容涵盖了“主播所描述的情况与实物是不相符的、主播并没有告知消费者关于商品存在瑕疵之处”等。

聚投诉平台呈现出这样的情况,即存在消费者进行投诉,投诉的内容是“红布林直播商品隐瞒着瑕疵并且拒绝退货”,这名消费者表示,“自己于红布林直播间购置了香奈儿单肩包,当时直播宣称是全新放置品,然而收到商品之后却发现有明显的使用痕迹、内里划痕,在和客服沟通退货这件事情之后却没有得到结果。”。

有其他消费者于黑猫投诉平台讲,“主播所描述的商品成色跟平台评定的成色不一样”,该消费者表明,在红布林外场的某个直播间买了一个包,那时主播介绍成色,确认商品成色为确定的9.5新。然而,消费者拿回包后寄回平台鉴定评价,包的成色仅仅只有9.0新。

来源:“聚投诉”平台

红布林有相关负责人表明,消费者所购直播间商品,倘若无法接受商品的使用状况以及瑕疵,能够寄给他们去核实,他们每一段直播都会留存视频,他们会对视频进行核实,要是主播于直播期间并未提及瑕疵,他们可为用户办理退货。

另外,有一名在红布林直播间买了商品的消费者,向中国网科技记者讲了情况。声称曾有主播在直播间出口成“脏”。该消费者讲,自己于直播间购入一款包,可没找到包的序列号,由此怀疑是假货。“我于直播间找主播说这事,然而主播在直播间直接脏话连篇”,消费者告知记者,于平台买商品是基于信任,主播这般沟通方式难以接受。

在直播带货的进程当中,要是出现虚假宣传以及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那么主播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呢?有媒体进行了报道,声称由于带货方式等存在差异,网络主播到底是属于广告经营者、广告代言人还是其他的角色?此情况专家学者普遍觉得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展开分析。

现任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同时身为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的刘俊海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之际曾表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38条等相关规定,当直播带货出现问题后,电子商务平台自身必定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电商经营者乃是平台挑选出来的,规则亦是由平台制定的,身为受益者的平台,理应承担责任。

拜北斗还意味着,主播于直播间针对某类商品予以宣传,在客观层面上对该商品起到了宣传功效,理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范,《广告法》里清晰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且误导消费者,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广告主需负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无法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所以,当消费者因直播带货遭遇欺诈时,要收拢主播开展宣传的有关证据,在证据完备情形下 ,能够向商品销售者、商品生产者、广告主索要相应的民事赔偿,这里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里有关惩罚性赔偿的相关规定。消费者还能够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工商管理部门去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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